通知公告

教育部办公厅也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预警通知》——

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各地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注意维护学校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清洁;要求在已发生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或呼吸道传染病发病率明显上升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停止大型室内集体活动。

在流感预防方面,省疾控专家表示,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是预防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重要手段。主要措施包括:

1。勤洗手,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不用污浊的毛巾擦手。双手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如打喷嚏后)应立即洗手。

2。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咳嗽或打喷嚏后洗手,避免用手触摸眼睛、鼻或口。

3。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均衡饮食、适量运动、作息规律,避免过度疲劳。

4。保持环境清洁和通风,每天开窗通风数次,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5。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避免接触呼吸道感染患者。

6。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如咳嗽、流涕、发热等,应居家休息,及早就医。

有孩子的家庭尤其要注意以下两点——

1。家中成人感染流感时,应避免近距离接触儿童。

2。家有两个及以上的孩子时,如果有一个感染流感时,应尽可能相对固定的1名家庭成员照顾患儿并注意加强个人防护。近距离接触患者时,应戴口罩;其他家庭成员应尽量减少与流感患儿的接触机会,尤其是未感染流感的孩子,尽量减少与患儿的接触,并做好个人卫生